一、為充分發揮支部全體黨員民主教育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監督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,加強黨的建設,完善監督制約機制,推動黨務政務工作再上新臺階,結合支部實際,制訂本制度。
二、下列事項,列為黨務政務公開內容:
黨建工作目標及考核考評情況;
對部門工作人員、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;
支部和黨員受到表彰、獎勵、記功及通報批評、處分或處理情況;
支部和黨員廉潔自律情況;
支部和黨員受到投訴舉報情況;
黨費收繳及變動情況;
部門預算及資金使用情況;
選拔任用工作人員及工作人員離退休、崗位變動情況;
涉部門及支部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;
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。
三、黨務政務公開,采用支部網站黨務政務公開欄發布,或支委會、黨員大會會議通報等形式,必要時,有關事項公開前應當先行公示,充分聽取黨員及黨外群眾的意見。
四、黨務政務公開,可以區分不同情況,采用年度公開、半年公開、季度公開、月度公開的方式。必要時,可以隨時公開。
五、黨務政務公開時間一般不少于一-周,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。
六、有關事項公開前,應當報經支部書記審核,重要事項還應報經校黨委審核批準。
七、黨的秘密事項,應當嚴格執行保密規定。
八、黨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或方式,不得侵犯法律規定的公民個人名譽權、人格權和隱私權。
九、支部應當主動征求、認真聽取、積極采納黨員和黨外群眾及有關方面對黨務政務工作提出的意見。
十、黨員及黨外群眾對黨務政務工作的建議、批評和意見,應及時回應,并合理采納。
中共亳州學院機關第三支部委員會
2020年4月30日